11月24日,廣州市白云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總經理透露,為規(guī)避公車管理規(guī)定,不少單位長期租用大排量豪車,導致公車使用嚴重超標。
以租用大排量豪車的方式,來逃避規(guī)定限制。這也算是“上有政策下有對策”了。不過,換個角度,租大排量豪車固然不可取,“以租車代公車”的思路卻不乏啟發(fā)意義。
不知道相關方面有沒有嚴格測算,長期租用大排量豪車,和本單位自己購買并使用大排量豪車,從經濟上講,哪一個更劃得來?一般分析,如果只是短期租用,哪怕是豪車,租車費用一定會低于自購費用。而如果去掉“長期”,再去掉“大排量”,僅剩下“租車”,那么一定會帶來公車支出的大幅下降,這符合公車改革的方向。
現(xiàn)在很多官員反映,取消公車后工作不便,貨幣補貼也存在若干問題,思路其實還是局限在所有權上。如果擱置所有權,只看使用權,那就可以把視野投向租車。思路一變天地寬,租車既保證了工作,又可以讓公車支出下降,而且有效壓縮了腐敗空間,何樂而不為呢?
借助市場力量,以租車代公車,完全值得大膽嘗試。影響這一思路實施的,不在市場而在政府。市場完全能夠提供高質量的服務,關鍵是各級官員愿不愿意放棄公車這一隱形福利。如果不舍得,那么市場提供再多再優(yōu)質的服務都沒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