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加快甌江航運開發(fā),完善溫州港集疏運體系,建設麗水出海通道,實現海陸統(tǒng)籌發(fā)展,日前,我市和溫州市簽訂了《甌江中下游干流航運開發(fā)工程戰(zhàn)略合作協議》。
根據合作協議,兩市相關部門加快對接,對甌江航道建設的“預可”、“項目建議書”、“工可”作為一個項目申報,前期工作經費各自分擔,具體審批工作以麗水為主進行,“工可”批發(fā)后,再由兩市分段同步實施。
協議確定了甌江中下游干流航運開發(fā)工程建設標準為內河天然及渠化河流Ⅳ級航道,溫溪大橋以下內河航道從Ⅳ級提升到Ⅲ級,可乘潮通航1000噸級海輪。同時確定了麗水段航道起點為溫溪大橋,終點為諸永高速延伸段特大橋;溫州段內河航道項目終點為溫州七里港區(qū)。
目前,兩市相關部門已根據合作協議,積極開展項目前期準備工作。